北京警方:谨防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升级版

  来源:人民网北京朱紫阳2020-04-06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近期,北京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发现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形式出现升级版,犯罪嫌疑人冒充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以涉嫌违法贩卖口罩等防护物资为由实施诈骗。

北京警方:谨防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升级版

人民网北京4月6日电 (朱紫阳)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期,北京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发现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形式出现升级版,犯罪嫌疑人冒充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以涉嫌违法贩卖口罩等防护物资为由实施诈骗。对此,北京警方提示,群众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据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查支队中队长苏兴博介绍,此类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称是北京疾病预防管制中心的工作人员,称事主有在网上贩卖口罩等防疫物资的违法犯罪情况。当事主否认后,犯罪嫌疑人报出事主身份信息,询问是否真实,随即称事主可能由于身份信息泄露,被他人利用,将协助事主转接到公安部门处理。转接后,冒充民警的犯罪嫌疑人以事主身份信息被他人违法使用,涉及刑事案件,需要配合调查为由,要求事主按照其提示在电脑上操作,当事主告知对方银行卡账户及转账验证码后,钱款被转走,完成诈骗。

苏兴博介绍说,随着公安机关打击防范力度的不断加强,犯罪嫌疑人在设置骗局方面也在“与时俱进”,上述案件为典型的冒充“公检法”诈骗,虽然作案手段随着疫情背景进行了更新升级,但是具体流程没有太大变化。主要分为4步:

第一步:冒充官方机构部门的工作人员,告知事主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或涉及个人利益的情况。这些名头不断更新变化升级,常见的有冒充通管局、社保局、海关、银行、快递公司、电信企业、租车公司等,特别是疫情以来出现了冒充“疾控中心”等新的手段。当事主开始申辩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入套”了,犯罪嫌疑人会告知事主有可能是因为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造成的此结果,并声称“帮助”事主转接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步:冒充公安机关明确告知事主涉嫌犯罪,利用公安机关的权威性震慑事主。

第三步:继续变换身份对事主进行深度洗脑,冒充检察官、公证处工作人员让事主相信自己涉嫌犯罪,需要配合调查。

第四步,要求事主进行转账汇款到所谓的“安全账户”或者骗取信息盗刷资金,完成诈骗。

苏兴博介绍说,在了解此类诈骗犯罪的作案手段之后,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接到自称“疾控中心”、“公检法机构”等部门来电,被告知存在违法行为时,请务必提高警惕;二是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个人信息务必保护好,不能向他人泄露;三是如果发现被骗,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北京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会及时介入,尽可能挽回损失。同时,及时到派出所制作笔录,配合民警开展工作。

据悉,北京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已经开通96110反诈骗专线,专门用于对正在被骗事主进行提示提醒,以及回访群众使用。在提示提醒回访中,不会要求事主进行转账汇款,更不会索要转账密码。即使没有资金损失,也请群众在发现诈骗线索的时候积极通过“北京反诈”微信公众号、96110向警方进行提供,方便警方开展工作。

(编辑:鑫



北京警方:谨防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升级版
北京警方:谨防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升级版

 
315记者摄影家山东站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凡注明"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转载、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不得商用,在转载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宗教学研究、教育学研究、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涉及作品、图片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