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霖委员: 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 让消费者参与监督

  来源:人民网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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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5月24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二场“委员通道”接受媒体采访,在回答记者有关“如何进一步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让老百姓消费得更放心”问题的时候,甘霖表示,需要创新维权机制,

甘霖委员: 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 让消费者参与监督

5月24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二场“委员通道”接受媒体采访,在回答记者有关“如何进一步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让老百姓消费得更放心”问题的时候,甘霖表示,需要创新维权机制,政府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全社会共同监督,提振消费信心。

甘霖认为,目前主要靠政府的监管、执法加调解来解决消费者投诉。说来说去,主要还是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的“二人转”。而真正有监督权的消费者,没有真正地参与进来。要补齐社会共治不足的这个短板,需要创新维权机制,要走监管的群众路线,政府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把分散的投诉信息集中晒出来,充分发挥14亿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全社会来共同监督。

甘霖举例,2017年,北京市东城区一座写字楼入住了32家教育培训机构,一时虚假宣传、预付卡跑路等投诉高发不下,成为顽疾。当地监管部门在大厦里面设置电子显示屏,动态公示所有商家的投诉信息,投诉量谁多谁少,解决投诉谁快谁慢,一目了然。消费者一进大门,就能够货比三家,仅仅公示半年之后,投诉就基本清零,可以说是标本兼治。事实证明,商家不怕投诉,怕公示。2017年,某共享单车企业突然投诉异常飙升,居当年全国第一。小小的一辆单车,投诉量居然超过了大型电商平台和大型商超。由于是新业态,缺乏公示制度,后续的更多消费者不能及时获得投诉信息而得到预警,最终暴发了系统性的押金风险,共享单车变成了共享风险。

甘霖表示,消费投诉公示既是“黑榜”也是“红榜”,既是监督也是鼓励。政府打造消费投诉公示,就好比是打造一个政务版的“电商平台”,不同商家就是上面的“网店”,平台上及时晒出各商家的“投诉率”,再千变万化的市场违法行为,也终究逃不过消费者的火眼金睛,消费者用脚投票,良币驱逐劣币,最终是能够提振消费信心,解决烦心事,提升获得感。


(编辑:鑫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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