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网络送养”的地下暗网:婴儿未出生就已标价 男孩有人出价10万元

  来源:腾讯何承波2020-07-07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高管性侵养女事件”在4月份引爆舆论,这一极端的个案,让一条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划重点

  • 1一般情况下, 领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名目不一而足:感谢费、营养费或者补偿费,还有月子费、误工费和生产照料费等。所谓“低补”,即较低的补偿费,“高补”,则是较高的补偿费。这些词汇相对隐秘,价格多在3万到10万元之间浮动。
  • 2有些婴儿是预售的,产妇进医院前,跟买家谈定了交易,他们还能顺带解决出生证明的难题。有卖方承诺,给医院塞个红包,便可把买家的名字直接写进出生证明,上户的事情也变得更为简单顺畅。
  • 3为了规避风险,所有的送养协议里,都会写下“无偿”的字样。事实上,法院对类似案件作判决时,鉴别这种亲生父母的“送养”是否为拐卖时,主要的依据是是否非法获利。

作者 | 南风窗高级记者 何承波

“高管性侵养女事件”在4月份引爆舆论,这一极端的个案,让一条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根据南风窗记者的调查,送养,是两人建立关系的方式。尽管一方极力否认养父女关系,但这两个原本地理上远隔天涯、社会阶层上犹如天壤的人之所以发生联系,借助的就是“网络送养”渠道。

“送养”字眼的背后,是一条庞大而隐秘的产业链——网络有偿送养。

这张暗网之下,那些父母们打着送养的旗号,却收取巨额“营养费”“补偿费”,尚未出生的胎儿或者呱呱坠地的孩子,早已暗中标注了售价,生命成为一件商品。

它是如何运作的?

一桩交易

2018年1月,长春市某宾馆的212房入住了一对年轻夫妻和一个2岁左右的女孩。男的叫刘海,女的叫任晓悦。任晓悦挺着大肚子,临盆在即。

1月23日7时许,孕妇产下一名男婴,生命垂危,酒店工作人员没料到这种情况紧急,保洁员赶紧通知前台,拨打120。后来,医生诊断发现,这是名高危婴儿,患有压力性紫癜,好在,送医及时。

一周后的1月29日,男子抱着孩子回到了宾馆,随行的却是一名40岁左右的陌生女子。他跟宾馆工作人员说:“是给孩子找的保姆。”并让她一同住进212房。

第二天一大早,212退了房,“保姆”抱着婴儿下楼,走出了宾馆。一家人的举动颇有些异常,但并未引起人们的警觉。

当天,穿着浅色外衣的“保姆”登上了K2388次列车,从长春赶回广西。40多个小时后,这趟漫长的旅程仍没有到达目的地。2月1日9时,乘警巡逻时,对“保姆”和她抱着的孩子产生了怀疑。上前询问一番后,将她带离了车厢。

电影《失孤》剧照

事实上,1月23日,婴儿诞生的当天,他父亲刘海就在百度贴吧发了帖子:“有一个刚出生的男孩,因为父母家庭条件困难想送养,有想收养的联系我的QQ号……”

帖子发出后,很快有人联系了他。他跟警方供述称,原本是想无偿送养,联系人说给他钱,他才有了卖孩子的想法。这对90后夫妻经济状况不太好,有一笔债等着还。早在怀孕期间,他们就商量着,等孩子出生,如何把他送出去。

两天后,远在广西合浦县的邹小玫看到了刘海的帖子,加上了他的QQ。她回忆道,刘海家庭困难,希望有人帮忙出医疗费,就可以领养孩子。后来聊天,刘海还提到,付完医疗费,还要再随便给点营养费。邹小玫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她二婚没有子女,在深圳有两套住房,并向刘海保证有能力抚养。

视频聊天确认后,2018年1月29日,邹小玫飞往长春,在医院里见到了孩子,并支付了35000元,其中4000元是任晓悦和孩子的医疗费。但邹小玫没能顺利把孩子接回家,返程途中,她便被警方抓获,婴儿也被解救至长春的儿童福利院临时收留。

电影《失孤》剧照

2018年7月,长春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了判决,刘海夫妇犯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1个月和3年,各处罚金10000元。邹小玫犯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判处拘役6个月。此外,检察机关也未查实她在深圳的两套房,也查不到她的婚姻登记记录。2017年,她在柳州卖淫被拘留过一次。

显然,这又是一起网络送养外衣下的儿童买卖。但刘海夫妇和邹小玫这种个人交易,只是完整产业下的细小环节。网络有偿送养的庞大群体仍在暗处活跃着,他们散布于贴吧、QQ群、微信群,以及各种论坛和网站。他们打着送养的旗号,悄然进行着儿童买卖的生意。

暗语与黑市

2020年4月初,一个含有“圆梦”字眼的QQ群里,沉寂多日后,新群友“小金鱼”问道:“还有人L吗?”

她并不是陌生的闯入者。

记者私聊后得知,小金鱼有个2岁的女儿,已经辗转问了多个群,很多人跟她咨询过,都因年龄过大,没了下文。

她丈夫嗜赌成性,欠了一大笔债,她自己也没有收入,而她现在又怀着孕,B超显示是个男孩。丈夫了解过网络送养,叫她搜“圆梦之家”,看能不能给女儿找个好人家,顺便要一点补偿费。

女儿没人要,小金鱼私心也舍不得女儿,缺钱的丈夫干脆说:“那把肚子里的送出去吧。”

电影《你在哪》剧照

按照“市场规律”,男孩,待产婴儿,更具价格优势。果然,消息放出去后,咨询者纷来沓至,甚至有人出价10万元。在“网络送养圈子”里,10万元已经算是“高补”了。

5月,临产在即,谈好的领家失联了,没过多久,小金鱼所在的QQ群也被解散了。此事就此耽搁了下来。她猜测,大部队可能转移到了微信群,群主实施了更严格的审查。她自己有点害怕,退怯了。她看到新闻里提到的,有偿送养,是违法的,要坐牢。

随着平台监管越加严格,网络送养并没有被掐灭,而是转入了更隐秘的网络黑市,甚至还发展出了一套规避审查的暗语,一般标注“L”,都是领家,想要领养小孩的,多为不孕不育者,或者存在生育困难的人。“S”为送家,有的是未婚意外怀孕,有的是无力抚养,甚至也有单纯为了卖钱。交易的儿童,有的是刚出生不久,也有是处于待产(一般会标注为“D”)。

一般情况下, 领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名目不一而足:感谢费、营养费或者补偿费,还有月子费、误工费和生产照料费等。所谓“低补”,即较低的补偿费,“高补”,则是较高的补偿费。这些词汇相对隐秘,价格多在3万到10万元之间浮动。

电影《换子疑云》剧照

有些婴儿是预售的,产妇进医院前,跟买家谈定了交易,他们还能顺带解决出生证明的难题。有卖方承诺,给医院塞个红包,便可把买家的名字直接写进出生证明,上户的事情也变得更为简单顺畅。

为了规避风险,所有的送养协议里,都会写下“无偿”的字样。

如果只有买家和卖家,网络送养领养的确很难成为一个自成体系的庞大群体和完整的产业链。有了“中介”的主导,事情就不一样了。

中介会对目标客户进行筛选,发布送养和领养的信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差价。中介还提供一条龙服务,除了给买卖方搭桥牵线,还暗箱操作办理出生证明,以供买方登记上户。

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曾表示,早在2012年前后,他就发现了这个产业链的存在。2014年前后,他卧底进了一个可能存在贩婴现象的QQ群。潜伏两年多,群主才把他当作真买家,把他拉进了“大池子群”——真正的交易群。这里有真正待交易的孩子和孕妇信息,交500元的认证费才能入群。

电影《失踪者》剧照

2018年6月16日,群主给上官正义发来信息:“刚出生健康男宝,有需要匹配的从速!在湖南益阳”,领养需要支付6万元的营养费,并附带了两段婴儿和产妇视频。

2018年6月20日,上官正义与自称“可乐”的中介约定在益阳现代儿童妇女医院附近一茶馆内见面。可乐也是从外地赶来,负责联系医院,帮助产妇进行生产。她说:“一般产后两三天就可以将婴儿出手。”

6月21日是约定的交易日,此时上官正义和潇湘晨报的记者,一边跟可乐团伙周旋,一边向当地警方报警。

“送养江湖”

这位名为可乐的中介,真名为肖某乐。她经手的儿童拐卖,远不止益阳这一起。另一起发生在安徽的儿童拐卖案,也有她的身影。

2018年4月,住在安徽池州的浙江人何某青加入了“圆梦之家精英QQ群”,何某青跟群主朱某说,她想收养一名女婴。

5月份,群主告诉何某青,浙江青田县有一位母亲要送养刚出生的女儿,需支付营养费7万元。但何某青因事去不了,她便叫了同样有收养之念的哥哥前去。

群主朱某安排了一位中间人,在青田县负责收买事宜,此人正是肖某乐。他们从2018年1月开始,累计参与贩卖了9名婴儿。

直到6月21日,上官正义正准备与肖某乐进行交易时,警方已提前做好布控。肖某乐随即被抓获,主犯朱某也浮出水面。后查明,朱某安排肖某乐等人办理产妇的相关生产事宜,另安排人鉴定胎儿性别,安排“收养方”的见面和买卖交易。

电影《盲山》剧照

可见,肖某乐只是整个贩婴网络中一环。他们也只是“送养江湖”中的冰山一角。甚至可以说,这个团伙,只是顶着“圆梦”旗帜的小山头而已。

“圆梦”,其实是整个送养江湖最有影响力的一句暗语和黑话。“圆梦”的故事,要回到2007年。

2007年,21岁的“离愁”,在自贡的岳父家创办了“圆梦之家”网站。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在网络方面似乎是个天才。

“离愁”真名为周代富,四川宜宾人,他长得略显瘦弱。跟妻子汪红静结婚后,他发现妻子不能生育,苦于复杂的收养手续,他创办了“圆梦之家”,他说他想做点善事:“当时只想为没有子女的家庭收养孩子搭建一个平台。”

他将网站定义为和法律打擦边球的灰色公益组织、民间收养平台。“圆梦之家”最鼎盛时,日点击量最高达到30万,周代富还创办了众多圆梦QQ群,由妻子和情人帮忙打理。“圆梦”成了影响力巨大的“品牌”。

“做善事”只是幌子,他通过论坛、百度贴吧、QQ群等联系买家,交易成功后,周代富会要求双方向网站缴一定数额的“捐赠费”,一般按照成交额的4%~6%收取。从2007年到2012年,尚不清楚周代富赚取了多少佣金。但2012年开始,他开始做起了新的生意。

电影《那家伙的声音》剧照

2011年年底,有人委托周代富帮忙卖出生医学证明,一份给他提成2000元,卖了4份之后,他意识到出生医学证明更加有利可图。

收养方买到孩子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便上不了户。网络贩婴链条中,这份“证明”是最后的一环,同时也是最重要的。2012年,周代富让妻子注册了“圆梦杂货铺”的淘宝店,宝贝链接都是黄金首饰,价格在人民币7000元左右。买家付款后,他便安排人邮寄空白的、盖好章的“证明”。

付给“证明”制作者2000元后,周代富每份净赚4000多元,不到一年间,周代富便卖出了七八十份。

这些“证明”怎么来的?从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一份判决书可以找到答案。六安市某妇幼保健所的何姓护士,当过市人大代表。2013年上半年开始,这名护士利用职务之便,陆续带回已加盖印章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转交给侯某,由后者在网络上售卖,共有165份“证明”经多次转手,到达周代富等人的手里,再以高出原价十多倍的价格,卖给了收养婴儿的买家。

纪录片《生门》剧照

此外,这名护士还亲自伪造了近百份的“证明”,交由另一人售卖。

当然,在整个贩婴网络中,这样的妇幼保健所远不止这一家。在当时,与圆梦之家相类似的团伙,还有“人人要我”“收养吧”“中国孤儿网”等,成员几乎遍布全国,他们的触角延伸至全国各地的妇幼保健机构。

死灰复燃

周代富最后一次在“圆梦之家”发帖是2014年2月19日,他恭喜了一个东北家庭收养成功。也许是意识到了危险,他跑去了西安,但还是没有逃出公安部的部署。

这天,号称特大网络贩婴案的抓捕行动正式开始,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1094名,头号嫌疑人正是周代富。

周代富倒下了,但“圆梦”并未破灭。各式各样以“圆梦”为旗号的派系和支流,仍在暗中凝聚。

2017年,内蒙古的兰峰在网上打游戏时认识了一名男子。他向对方倾述了自己生活的压力,他的家庭经济很困难,欠了高利贷,而妻子冯如肚子里一对龙凤双胞胎正在待产。

游戏里的好友让兰峰加一个QQ群——“圆梦之家”,并说:“这个群挺多自己生不了孩子想领养的。”进群发布了信息后,河北有两家人联系上兰峰,说愿意帮他还网贷,再给他一笔钱。

龙凤胎经剖腹产出生后,兰峰跟两个买家商定了6万元的补偿费,随即两个孩子先后被卖到了河北。

电影《黑暗中的孩子们》剧照

这种打着“圆梦”旗号的有偿送养,不在少数。此外,“未婚妈妈吧”“收养吧”等平台也不断有送养现象发生。

同时,出生证明的生意仍在延续。兰峰的女儿被一对邯郸来的夫妇买走,次年,这对夫妇苦于无法给孩子上户口,他们通过QQ群得到了解决。他们在网上和一位陕西的待产孕妇达成协议,将孕妇接到河北邢台某医院,产妇生完孩子后,登记他们买来的孩子。作为交换,他们为陕西产妇支付了8000元的生产费用。

后来,经人举报,兰峰夫妇买卖孩子的行为败露,警方解救回那对龙凤胎。法院分别判处兰峰夫妇5年的有期徒刑,并撤销其对龙凤胎的监护权。

事实上,法院对类似案件作判决时,鉴别这种亲生父母的“送养”是否为拐卖时,主要的依据是是否非法获利。

2019年,莆田市荔城法院判的一起案子中,被告的辩护人就辩称,作为送养方的被告,跟领养方网络聊天时,大量提及“真诚领养”“真诚送养”“送”“补偿”等,并未提及买卖,是民间送养行为而非非法牟利。但法院对这种辩护理由并不支持。

电影《黑暗中的孩子们》剧照

被告2017年12月注册了QQ号“湖南S男宝宝”,在网上寻找收养小孩,最后在莆田找到领家,并收取6万元的营养费和感谢费。最后,法院判定,被告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后,将子女送给他人,主观上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侵犯了儿童的人格尊严权,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讲师赵川芳曾在《试论儿童收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文中指出:“一些从事收养、送养的网络组织则和法律打着擦边球,在满足一些收养送养家庭需求的情况下,打着‘营养费’‘感谢费’的旗号收取钱财,在合法和非法收养之间游走,诸多问题暴露出儿童收养在制度建设、政策环境、实际操作方面存在的不足。”

也正是这样的原因,网络有偿收养才会难以杜绝。鲍毓明案引爆公众舆论后,网络收养背后的危害,再一次引发了公众的担忧,记者调查发现,在贴吧、知乎、QQ群等平台上,仍大量存在有偿收养的信息。

电影《孩子》剧照

随后知乎、腾讯都展开了大规模的查封,但这是治标不治本,迫使他们向更隐秘的地带转移。当年,周代富被抓后,他对媒体说,对于关闭“圆梦之家”,他没有遗憾不遗憾,只是觉得在缺乏相关法律条款的当下,这样的网站或许会像春风吹又生一样死灰复燃。

他的话,已经应验。

(编辑:鸣嫡)


起底“网络送养”的地下暗网:婴儿未出生就已标价 男孩有人出价10万元
 
315记者摄影家山东站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凡注明"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转载、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不得商用,在转载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宗教学研究、教育学研究、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涉及作品、图片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