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路梦代餐饼干虚假宣传“低脂”被罚5900余元

  来源:中国网财经记者 郭帅202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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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波路梦(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900余元。

中国网财经4月7日讯(记者 郭帅)日前,波路梦(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900余元。处罚书显示,公司网店销售的一款“低脂”代餐饼干,每7.2 克实际含有“脂肪”2.2 克,不符合相关“低脂肪”标准关于脂肪每100克不超过3g的规定。

图源:上海市场监管局网站截图

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有消费者投诉,当事人波路梦(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BOURBON 波路梦官方旗舰店”销售的“BOURBON波路梦日本进口零食豆乳夹心威化饼干棒休闲代餐早餐低脂”商品标题中标注“低脂”,该商品实物包装上的营养成分表中载明:每份(7.2克) 脂肪2.2 克,不符合《GB2805-201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对低脂肪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当事人在商品标题中标注“低脂”以及在商品页面标注“营养成分脂肪每100 克(G) 2.2G”。“波路梦豆奶味威化饼干棒”商品实物包装上营养成分表载明的“脂肪”情况为:项目脂肪每份(7.2 克) 2.2 克,该中文标签是当事人根据商品包装上的日语营养成分表翻译后制作的。商品每7.2 克实际含有“脂肪”2.2 克。

根据《GB2805-201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对低脂肪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脂肪含量符合“≤3g/100g(固体)”的含量要求可以声称“低脂肪”。当事人的该款商品实际不符合低脂肪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当事人于2022 年9 月13 日修改了页面。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在商品标题及页面中宣称“低脂”与事实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构成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198503万元、罚款0.59550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Bourbon波路梦”是日本著名糕点品牌,旗下产品包括饼干、糕点、饮料以及功能性食品和保健食品等。天眼查显示,波路梦(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68500万日元,株式会社波路梦持有公司100%股份。

(责任编辑:靳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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