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执法犯法?近日,两条关于“周口太康一派出所指导员酒后滋事”的短视频在朋友圈热传,配发文字称,该指导员值班时醉酒,加油不给钱,并对一名女孩扇耳光。
昨日,太康县公安局回应称,该指导员已被行政撤职,并行政拘留。但关于其醉酒是否在“值班期间”并未提及。
【报料】
派出所指导员酒后打人
19日晚间,河南商报记者接到多位微信网友报料称,18日下午,太康县公安局板桥乡派出所指导员,在值班期间饮酒,并在加油站加油后不付钱,还扇了一名加油站工作人员耳光,引起多人围观。
多位报料者转来的两段相同内容的视频显示,一名醉酒男子在加油站内与多人争吵,并称“我是板桥派出所的”,其间有男子称,加油站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被打,视频中,该女孩在哭泣。约1分钟后,醉酒男子被未穿警服的人员开警车带走。
另一段在派出所拍摄的视频显示,一名男子与醉酒男子对峙称:“我妹妹才十五六岁,你也打,还是指导员哩,执(音)法犯法。”而后,坐在椅子上的醉酒男子自扇耳光,并称:“哥,今天喝得有点多了。”
短短一分钟多的短视频里,醉酒男子自扇耳光10多下,并趴到桌子上,传出“哭泣”声。
【通报】
撤职并予以行政拘留
昨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分别联系了事发加油站和太康县公安局宣传科,加油站电话在接通后多次被挂断。太康县公安局宣传科一名负责人称,目前县公安局已对此事发布公告,醉酒的指导员黄海峰已被行政撤职并行政拘留。但对于记者提出的“醉酒的指导员是否在值班期间”的疑问,该负责人称具体情况正在调查,还不清楚。
太康县公安局通告称:事发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纪委、督察、治安等部门连夜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查,2月18日16时许,黄海峰酒后乘坐张某驾驶的车辆(豫AQ8C65)到板桥镇北街供销加油站加油,与加油站职工王某发生冲突,引发群众围观。接警后,板桥派出所值班民警及时驾驶警车(豫P5156警)出警,将黄海峰带离。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太康县公安局依据《人民警察督察条例》,对黄海峰立即采取了禁闭措施。2月19日夜,太康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海峰行政撤职处分,调离板桥派出所;对黄海峰涉嫌殴打他人的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对板桥派出所所长许志强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