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在省教育厅2月27日下发的文件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分量进一步增大。据了解,包括单独考试招生、对口招生、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等形式在内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今年将成为我省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原则上省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达到其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和分类考试招生总规模的50%,其他高职院校达到60%。在此前提下,各高职院校可自主安排本校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院校不少
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
按照规定,我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原则上均应参加单独招生。其中,已开设医学等国控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自主确定是否参加。
本科院校方面,截至2016年尚未有本科毕业生的新升格普通本科高校以及新更名、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可申请参加单独招生;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原则上控制在2016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本科高校的范围之内。
具有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高校,可在本校批准开设的专业范围内确定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其中,国控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经批准不得安排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建设水平低、人才培养质量低、毕业生就业率低的专业,不得安排单独考试招生。
在招生计划上,高职院校可在原则范围内自主安排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新升格普通本科高校以及新更名、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从批准本科招生或更名、转设的当年起,原则上按照40%、30%、20%逐年依次递减的比例,以2016年度本校专科招生计划总数为计算基数,安排2017年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原则上按照本校2016年实际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三分之二安排2017年度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22日起填报志愿 4月9日考试
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今年我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统一安排在4月9日,评价方式为“文化知识+职业技能”。
“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原则上应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或部分科目等级成绩,确有需要组织校考的,可由高校自主命题、考试和评卷。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可随中职生参加“文化知识”校考。
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和高中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校组织实施。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应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今年我省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执行,包括: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可向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进行考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由高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经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由高校颁发《录取通知书》,免试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综合评价招生
今年起,我省将在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同期,遴选省内农林、水利类高职院校的农林、水利、地矿专业,试点推行综合评价招生。
具有参加2017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综合评价试点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资格,由试点高校负责审查把关。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
综合评价试点招生具体实施方案,由试点高校另行发布。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志愿随单独考试招生填报志愿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网上报考网站为“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被录取考生不可转学
对考生来说,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与普通高招之间不是可以同时报考、同时录取后再二选一的多一项选择。考生再报考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之前,必须做好考上就要放弃普通高招的准备。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凡经省招办审批已被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除不可跨校转学外,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
如果考生未被录取,仍可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