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楼市调控满月:成交降温 官方发力购租并举

  来源:中新网2017-04-17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北京楼市“3.17”加码调控政策出台后,近一个月北京接连出招十余次,全方位封堵炒房漏洞的同时,也基于“住有所居”的根本诉求着力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同时,严查学区房炒作,过道房、车库房等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北京楼市“3.17”加码调控政策出台后,近一个月北京接连出招十余次,全方位封堵炒房漏洞的同时,也基于“住有所居”的根本诉求着力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同时,严查学区房炒作,过道房、车库房等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图为北京双井附近的写字楼和居民住宅楼。 中新网程春雨 摄

一月出拳12次

据中新网不完全统计,3月17日至4月16日一个月时间内,北京出台了12项极具针对性的楼市调控政策,且均为“零过渡”的即日或次日落地,调控决心不言自明。

除开启“认房认贷”模式外,北京的调控重拳还包括缩小首套房贷折扣、修改非京籍购房纳税标准、明确过道学区房不予登记、商办项目限购、公租房专配“新北京人”试点等。业内人士认为,这封堵了在北京炒房的任何可能。

如今,京城楼市有何变化?来自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3月18日至4月10日,北京所有物业签约5817套,环比调控之前成交量下调了19%。从数据看,由于网签数据的滞后性,实际市场成交或降温更明显。

多位房地产中介人员也告诉中新网记者,“来看房的客户明显少了,之前有购房意愿的也转向观望。”近日,记者在北京房山区多个链家中介门店发现,店内洽谈的客户寥寥无几,工作人员或聊天、或各自查看着电脑。

“预计4月下半月,二手房成交量或有五成左右的下滑。”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称,前几个月,北京出现了二手房价上涨速度明显高于新房的现象,所以,在调控加码后,受影响最大的就是二手房市场。

北京一商住楼盘售楼中心。中新网种卿 摄

商办市场降温

3月26日晚间,北京商办房屋正式限购。个人在无法购买未建、在建、在售商办房屋的情况下,购买二手商办也需要满足两个“苛刻”的条件,同时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限购、停贷、严查违规代售,商办类市场一夜降温。

中原地产数据显示,3月27日到4月10日,半个月时间,北京商办类签约合计为303套,相比此前成交量跌幅超过九成。不仅如此,签约项目集中在通州光大新北京中心、世界侨商中心等之前已经限购的通州区域,从某种角度来看,商办市场接近冰封。

根据记者调查显示,不少被限购政策卡住、且未完成网签的购房者都急于反悔。“怕日后砸手里”,是他们最担心的事情。

民众在2017年北京春季房展会上的某楼盘展台咨询。中新网程春雨 摄

严查过道学区房

作为催热楼市的排头兵,学区房也成为北京打击炒作的重点。3月23日,北京市教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手,对不具备实际居住意义的过道房等异形房不予登记、不予落户、不予就近入学。

次日,链家、我爱我家、中原中介公司在西城区丰汇园等4个小区附近的10家中介门店因涉嫌“天价学区房”涉及的税收缴纳、违规代理、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

针对北京学区房的炒作问题,北京市教委也屡次出手。先是明令称“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而后,在4月16日发布的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中,提出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在张大伟看来,上述政策无论是在房地产调控、还是在教育协调上,都是动了真格。政策非常有力度,对学区的结构调整依然是稳中求进。

资料图:某租赁房屋室内装修图。中新网记者 李泊静 摄

发力购租并举

想要“住有所居”,并非只有买房一条路可走,多层次、市场化、均等有序的租赁市场同样能解决这个问题。

正是基于购租并举的“大目标”,北京住建委于本月正式在公租房、自住房中为新北京人(稳定就业的非京籍无房家庭)开展了专项分配试点。4月12日,首批120套参与试点的公租房已经完成登记,据北京住建委介绍,后续还将拿出长阳领峰四季园和阎村乐活雅苑两个公租房项目约1000套房源,再次试点专项配租。

另一方面,北京还积极拓展租赁市场的多层次发展,通过“控地价、限房价”的土地出让方式,鼓励房企将自持住宅作为租赁房源。4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本市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禁止拿到持有型出租用地的房企通过灰色途径变相销售;同时,为企业和个人租用开发商的自持商品房提供了保障。

带装修、租期较长、租金可商定,直接跟开发商租一手房是不是太赞了?根据规定,承租主体不限定为特定的企业或者个人;租金价格由租赁双方按照市场水平协商确定;出租自持商品住房前,应对房屋进行全装修;租赁合同订立期限不得超过10年。

(编辑:映雪)

 
315记者摄影家山东站
[责任编辑: 315xwsy_susan]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凡注明"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转载、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不得商用,在转载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宗教学研究、教育学研究、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涉及作品、图片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