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驾照销分有新规定!

  来源:东方头条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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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3月1日起,驾照销分有新规定!

处理交通违法有新规定了!

为了进一步打击“卖分、买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自3月1日起,凡是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或通过交警处罚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

3月1日后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需要先进行面签,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举个例子

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如果小王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他也只能处理小李车辆3月5日以后的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哦。

交警提醒:

驾驶非本人车辆产生交通违法的驾驶人,请在3月1日前,尽快通过自助机等渠道处理交通违法。

实名绑定的渠道与要求

办理实名绑定有两种途径,请注意:不同实名注册途径,可绑定的车数是不一样的。所以,请仔细看好以下内容:

“交管12123”手机App

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绑定的必须是个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的已注册用户

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通过交警处罚窗口办理

申请绑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警支队车管所人工窗口进行实名注册

可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1-3辆

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台车辆(包括已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绑定的)

同一机动车只允许最多被3个用户同时绑定

如何进行实名绑定

只有通过以下途径实名绑定后,才可以在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1、“交管12123”手机App

第一步:下载APP进行个人用户注册。

第二步: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选择“非本人机动车”,按照提示提交相应的资料信息:

第三步: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 App告知申请用户;

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2、通过交警处罚窗口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准备资料:申请人带需携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车辆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编辑: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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